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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二轮市县级志书编纂规范
来源: | 作者:gzzdzb | 发布时间: 2016-09-14 | 5560 次浏览 | 分享到:

800 000棵写成80万棵,678 036 795写成6.78亿元,不得写成6亿78百万元。

2.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一个多位数不能移行。

十二、表格

(一)统计表设计要简明、规范。统计表主要包括表头、行标题、列标题和数字资料四大部分。必要时可在表的下方加上表外附加。

1.表头包括表号、总标题和表中数据单位等。总标题应简明地概括统计表的内容,地域(单位)、时间、事项各要素缺一不可,居中排列。表号排在表头左部,编排以篇为单位,依次排列,如第五篇第二个表,标为“表5-2。若表中数据是同一计量单位,放在表头右部。若表中各指标计量单位不同,则计量单位放在列标题指标名称后。一份多页表格,应从下页起在表头左部标明“续上表”字样。

2.行标题和列标题安排在表的第一列和第一行,表示数据的类别名称和指标名称。列标题和指标数值之间用竖线分开,而行标题和指标数值之间不必用横线隔开。表的左、右两边不封口。

3.表外附加放在表的下方,主要包括资料来源、指标注释和必要的说明。

(二)统计表中数据应右对齐,有小数点的以小数点对齐。没有数字的表格单元用“—”表示。数据不足最小单位数,如出现“0.00”时的表格单元用“……”表示。

(三)统计表均须注明资料来源。

十三、图片

(一)图片选用要符合国家有关出版物规定,无广告色彩。图像真实,主题突出,配置得当,存史价值高。要尽量选用与地区、行业密切相关并能较好地反映地区、行业各时期重大发展变化情况的图片。入志人物图片要严格控制,除确定适当的级别标准外,还要充分考虑其代表性、广泛性及史料价值,切忌过多过滥。

(二)地图以省测绘部门最新公开出版的资料为准,注明比例尺度。

(三)入志图片须配时间、文字说明。

十四、人物

人物部分一般采用传、录、表三种表述形式。入传人物要严格控制,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一般10003000字。在世人物的突出事迹以事系人载入志书相关部分。对影响很大又未达立传标准的人物,在人物录中反映,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革命烈士、劳动模范、高级官员等,在人物表中反映。

十五、引文

引文应尽量引用原著,少用转引,若系转引,须注明转引出处。引文应忠实原文,不得任意改动,若原文有错,可在错字词后用“[ ]”号括注纠正的字。

十六、注释

凡涉及引文,应注明资料出处。注释应遵守学术规范,要素齐备,便于查找原文。注释的主要格式按照国家标准《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