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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志稿修改——金达迈
来源: | 作者:gzzdzb | 发布时间: 2016-09-14 | 4973 次浏览 | 分享到:

论志稿修改

金达迈

修志工作经过征集资料、编写资料长编、撰写初稿几个步骤之后,便进入志稿修改阶段,即志稿从草成过渡到完善阶段。

一、修改的意义

在地方志编纂的整个过程中,修改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这个步骤主要是经过调整、删改、补充、润色,使志稿更科学、完美、精练。孔子《论语·宪问》中说:“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①“为命”,写作制定政令文书。这个过程需经四个贤大夫草创、讨论、修饰、润色四道工序才能完成,其中后三道工序都是修改。地方志资料很丰富,但不经精心整理仔细推敲,就成不了良志。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主张志稿要“剪裁笔削”。现代文学大师鲁迅的文章指出“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②重视志稿修改,是新编志书的现实需要。从当前已出版的志书来看,恐怕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文不对体的情况常有所见。也就是说,方志的内容和形式,与方志体例有不同程度的差距,或像资料汇编,或像政绩宣传品,或像专业教科书。《新方志纠错百例》③将已出版的首轮新方志中普遍存在的不足归纳为13个大类,即体例、资料、凡例、概述、大事记、经济部类、政治部类、文化部类、人物、附录、硬伤、语言文字、图片。在肯定新方志中有不少是属于质量上乘和比较好的同时,也指出新方志中质量欠佳志书的客观存在。因此,不论是从资料(客观事物)的思想内容方面来说,或者是从志体特有的结构形式来说,还是从表述作者心意的语句文字来说,对方志文体进行修改、加工和润饰都是十分必要的。有道是文不厌改,不改不工,大匠不示人以璞。其道理就在于反复的修改可以调节文、意、体、言四者之间的关系。

二、修改的方法

志稿的修改指的是初稿(草稿、资料长编)完成后必要的增删、修正和加工。推倒重写不能算作修改,因为它已丧失了修改的基础,属于另一个问题。因此,就方志修改的本意来说,无非是补、删、改、调几种方法。

()补,就是补充内容缺项,增加重要资料。横缺项纵断线要增补,章、节、目间隙明显、衔接不上要增补,文字表达疏漏不全要增补。

1.增补材料。例如有一篇环保志稿,其中连水污染、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废渣垃圾污染的情况和基本数据也没有,治理污染的事件和工程也很少记述,就需要增补。又如有一篇卫生志稿,里面缺少卫生技术人员总数和分项(医师、护士,……)数,没有医务人员支农情况,没有农村合作医疗情况。这些都要重新征集资料进行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