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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县年鉴》编写规范
来源: | 作者:gzzdzb | 发布时间: 2016-09-14 | 5844 次浏览 | 分享到:

(千克)、吨,不用市斤;长度用公里(千米)、米,容积用升,不用公升;功率用千瓦时,不用度、马力。

2.行文中的计量单位用汉字表示,公式、表格中的计量单位用国际符号表示。如:行文中的“米”、“平方米”在公式、图表中写成“m”、“m2。大于号、小于号及化学元素符号等亦同。

3.组合单位的中文名称表述应与其符号表示一致,如“5m/s, 行文中表述应为“5米每秒”,而不是“每秒5米”。

4.同一条目中,计量单位要前后一致,不要交叉出现。如同样表示面积,不要同一条目中既有“平方米”,又有“公顷”。

十、图片表格

1.彩色图片要注重资料性,要有鲜明的时代感,具有存史价值。做到主题新颖、中心突出、层次清晰、构图准确,在艺术上和技术上应有较高水平。每幅照片均应有文字说明。

2.表分为两大类,即统计表和一览表。统计表是对事物发展的数字统合分析,一览表是事物发展的数字概览。一般统计局公布的表称“统计表”,其他单位和部门公布的表称“一览表”。

3.表格一般应包括标题、标目、表体和必要的表注等。除专项统计表外,标题一般应具有时间、地方(单位)、事项三个要素。标题除以表代条的不用“表”字外,一般都加“表”字,如,《2006年全区吸收合同外资情况一览表》标题居中,有统计数字的应在右侧标明计量单位,如“单位:万元”、“立方米”等。标目由纵标目和横标目组成。表格采用开放式,不用封闭式,表内不用横线。根据表格内容,分别排成单栏、双栏或三栏式,尽量少占篇幅。必须转页续表的,横标目不能省略,并在右上角注明续表序码(共二页第二页称“续表”,二页以上分别称“续表一”、“续表二”等),以保持表格的完整性。

4.表格中的数据,一律以个位数对齐。表中若有名称或数据上下相同,不要用“〞”或“同上”表示,而应以具体名称或数据表示。如有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在表格底部横线下以“注:……”的形式表示。

十一、大事记收录标准和撰写要求

 (供稿单位应按此要求提供与本单位、部门有关的大事记素材)

一、收录时限

本卷年鉴收录201111~12月31发生的大事、要事、特事。

二、具体收录标准和范围

1、县级领导人的重要活动情况。

2、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的召开;全县性有重大影响的会议及重要决策;中央、国务院、省、州在甘孜县召开的重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