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尾数有多个“0”的整数数值的写法。
①数值一般可以“万”、“亿”作单位。凡5位以上数字可以“万”作单位,9位以上数字可以“亿”作单位。原则上同一类目内同一种数字的单位要一致。25000可写为2.5万,但不能写为2万5千。有些数字,如:人口数、职工数、企业数等可准确到个位。小数点后数字,一般保留2位,如:45.35万吨、2.37亿元、1.85%、17.87‰。
②数值巨大的精确数字,为了便于定位读数或移行,作为特例可以同时使用“亿、万”作单位。如“人口普查人数为10亿817万5288人”。
③不得改写为用十、百、千、十万、百万、千万、十亿、百亿、千亿等数词表示的数。如“2000元不能改写为2千元”。
6.数值与量值范围的表示。
①数值范围号采用浪纹号“~”
②具有相同单位的量值范围,单位只在后面写一次。如“45~50米、10~15人”。
③百分数范围两个百分号都须写出。如“20%~30%”。
④使用记位数词“万、亿”表示的数值,两个“万”、“亿”都要写。如“3万~5万”。
⑤偏差范围。如“25℃±0.1℃或(25±0.1)℃”。
⑥使用指数表示的数值范围。如“3×10~8×10”。
7.概数和约数。
①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必须使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得用顿号“、”隔开。如“二三米、三五天、十三四吨、四十五六岁、五六万套”。
②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必须使用汉字。如“几千年、十几天、几十万分之一”。
③用“多、余、左右、上下、约、近、许”等表示的约数一般用汉字。如果文中出现一组具有统计和比较意义的数字,其中既有精确数字,也有用“多”“余”等表示的约数时,为保持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其约数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
8.代号、代码和序号。
单位名称、部队番号、文件编号、证件号码和其他序号中的数字代码用阿拉伯数字。序数词即使是多位数也不能分节。如“304医院、84062部队、国家标准GB 2312-80、国办发[1987]9号文件、21/22次特别快车、维生素B12”。
七、名称表述
1.正文一律用第三人称,不用第一人称。直接用单位名称,不用“我局”、“我单位”等。特载、专文、文件名、引文等除外。
2.正文中凡人名一律直书其名,不用同志、先生(国际友人或著名人士例外)等称谓。如果需要说明职务、职称等,可将职务等加在姓名之前。如“县长某某某”、“县委副书记某某某 ”等。同一级目中,人物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