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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章谷土司历史概况(上)
来源: | 作者:gzzdzb | 发布时间: 2018-03-06 | 12821 次浏览 | 分享到:

(县官和地方保正)的同意,和当地群众的认可。作为官方,对买卖“达尔汗”之所以不持异议,一是买方多为有钱有势者,借此可以拉拢;二是卖方失去达尔汗后照样支差,买卖均不影响官方利益。由于卖了达尔汗的称号,就要支应差役,所以非到万不得已,一般是不会出卖的。前面说过,章谷土司下属四大乡,四乡之下又有若干“学巴”。学巴作为土司辖区的最基层,在四乡头人的直接统治下,每一学巴根据人户的多少选一至二人担任“恶巴”(小头人),受命大头人管理地方。恶巴是由学巴所属人户选出,然后经大头人任命。同意每一学巴的人户,经过调查,根据家庭经济富裕和贫困情况(包括土地、牲畜、房屋)分为上等户、中等户、下等户三等。恶巴的人选,绝大多数是出自上等户(即富裕之家),一般来说,凡是上等户的人家都可以被选担任恶巴。

至于一个学巴,选一个或两个恶巴,则根据学巴人户的多少来决定,人少的选一个,人多的选两个。多数学巴是选的两个恶巴,只有斯木乡的撤色学血、雅德乡的合尔底学血、泥巴乡的格卡学血,因为人户较少是半个学巴,只选一个恶巴。恶巴除了处理本学巴的事务外,对于土司、相子、达尔汗叫做的事情,不论其是否与本学巴有关,均须听从照办。担任恶巴也可以得到免去一部分差役的优待。

 

霍尔章谷土司的乌拉差役制度

 

    随着土司统治制度的逐步健全,进一步加重了对所辖百姓的压迫与剥削。由于土司辖区基层学巴是分等级管理户口,在承担为土司、寺庙支应差役也因等级不同有所区别。

    上等户家境富裕,普遍备有枪弹和骑马,土司、相子、达尔汗外出,就须轮流支应担任警卫和随从的差遣。中等户和下等户则支应驮运行李和其它临时需要的各种人力差役。

    如地方发生械斗,上等户均需自备骑马、口粮应召出征,中等户需支应牛、马担任后勤驮运,下等户需支应人力担任传话、送信等。

    平时,下等户的差役最重,除承担乌拉差役外,每年还要无偿地为土司耕种收割农区“霍尔地”的庄稼和收割牧区“霍尔草地”的牧草。

    土司辖区的百姓,除了不同程度地担负各种名目繁多的差役和耕种土司的“霍尔地”,寺庙的“庙产地”外,还要为土司、头人平时兴之所致的生活消遣,承担接受派差、派款、派实物的支应,负担十分沉重。例如土司每年要到俄日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