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本规划纲要要求,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加大组织推动力度,全面提高地方志工作水平,确保全国地方志事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军事志事业发展规划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志指导小组制定。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对本规划纲要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