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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
来源: | 作者:gzzdzb | 发布时间: 2016-09-14 | 12234 次浏览 | 分享到:


  4.深入开展旧志整理工作。编制全国旧志整理规划,编辑旧志联合目录。具备条件的地方应编辑出版历代方志集成,分类整理旧志资料。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档案馆等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开展旧志点校、提要、考录、辑佚等工作。
  5.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制定方志、年鉴理论和方志学、年鉴学学科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方志、年鉴理论研究学术规范,力争到2020年形成较为成熟的方志学和年鉴学学科体系。充分发挥方志期刊和各级地方志学会的作用,活跃学术研讨,推动理论建设。加强与相关学科交流合作,开展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等重要理论问题研究,编写方志学、年鉴学通用教材及各分支学科研究论著。总结历代一统志编纂经验,开展编修一统志的可行性研究。
  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加强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一批高端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方志编修、研究工作队伍,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
  7.深化地方志质量建设。严格执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有关要求,制定质量管理、质量监督等规定,完善地方志质量评议、审查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设立志书、年鉴及优秀学术成果评比奖励项目,逐步将志书、年鉴纳入国家及地方有关图书奖评比。
  8.强化地方志资料建设。加大依法收(征)集地方志资料力度,建立和完善地方志资料收(征)集、保存、管理制度,推行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并形成常态机制;运用社会调查、口述史等方法,大力拓展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建立能够全方位适应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和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地方志资料保障机制。
  9.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制定全国地方志事业信息化发展意见,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加快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步伐,支持民族地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地方志全文数据库。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不同载体的地方文献收(征)集、保护和开发利用,推动信息标准化工作。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地方志资源共享,面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10.提高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强对地方志资源的深加工,拓宽服务渠道,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更好地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贴近人民群众需要。做好《中国地情报告》、《中国方志发展报告》、《中国年鉴发展报告》编纂工作。发挥地方志资源在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地方志成果,推动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推动城乡方志文化建设,培育地方历史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