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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志编写
来源: | 作者:gzzdzb | 发布时间: 2016-09-14 | 6337 次浏览 | 分享到:

制订篇目的要求是:①按事物的科学属性分类。事以类从,横排门类,设篇立章,设节立目;要处理好统属关系,做到纲举目张;要尽量减少第一、第二层次篇目出现按时期设置的现象。②避免遗漏或重复。地方志具有区域性、连续性和资料广泛性的特点,市、县的部门各司其事,各管其业,生产、经营、管理以及人、事、物各个方面都要有记述,不能有遗漏。当然,内容上的交叉是难免的,但是记述上的重复是不应该的。③要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在安排总体篇目时,要考虑到突出本部门的特点,设章列目要详细,有的可以适当升格或前移。对于共性,即一般的东西,则不必罗列过细,避免冗赘、繁杂。④要简繁适当。坚持该写则长,否则从略的原则,要把反映时代特点同整个志书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联系在一起。

2、要充分反映部门事业的发展与变化

各部门的事业都有自身发展变化的历史,志书要贯通古今,记述事业兴衰起伏的全过程。当然,这种变化不只是反映数字的、形式的变化,更重要的是要反映部门事业本质的、内在的变化。如农业部门不仅要反映耕地面积、作物产量、栽培技术、农田基本建设的变化,更要注意反映这些变化与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时期农村经济所有制、农业经营体制变化的关系;财政部门不仅要记述财政收支种类和数字的变化,还要记述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时期的税收政策和财政支出用途的本质上的变化;公检司法不仅要记述机构名称、人员编制、工作内容的变化,更重要的是要反映不同社会制度公检司法本质的变化,如人民的公检司法是保护人民和打击敌人的等。

在记述部门事业发展变化时,要注意记述解放以后各个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发展与变化,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个部门机构的改革、职能的变化、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的变化,这些所带来部门事业的发展变化。在记述方法上,要避免逐年逐月记流水账的现象,要注意有点有面,点面结合,既有总体,又有个体,既有一般,又有典型;只写面没有点,就没有深度,重点不突出,显得一般化;只写点没有面,就反映不出事业发展的全貌,整体的事业就被零碎的事例所淹没;只有注意面中有点,点不离开面,点面结合,才能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更深刻、更全面地反映部门事业的发展变化。《桂林市公安志》把“打击反革命活动”、“打击刑事犯罪”、“加强社会治安”作为解放后人民公安工作的重点,也成为志书记述的主线,较好地突出了人民公安的特点和事业的发展变化。

3、要充分反映事业兴衰的条件与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