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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地方志办公室审查县志、州级部门志稿工作细则
来源: | 作者:gzzdzb | 发布时间: 2016-09-14 | 3186 次浏览 | 分享到:

甘孜州地方志办公室

审查县志、州级部门志稿工作细则

一、   来稿的管理

    1、职责:按照办公室制定的编纂责任分工,所有稿件均由资料室进行统一的收集、整理、归档。

2、具体要求:送审志稿必须做到齐、清、定。

:送审稿的各部分(正文、图、表、照片)要齐全、完整;上报时应有打印稿3份及电子文档1份。数码照片要刻录成光盘报送。清:打印稿要准确、清晰、整洁。定:送审部门志及县志应具有各级编纂委员会审查同意上报的签字及相关保密审查文件。对于达不到质量要求或不按送审程序报送的志稿,要退回重报。志稿退回后,承编单位要在20天之内重新上报。确认无误后进行登记,并将志稿转交责任编辑,并履行相关转交手续。

3、志稿经过审查后,将所有审查资料上交资料室进行统一管理,并履行相关转交手续。

二、志稿的审查。

1、程序。审查过程应按照自审、通审、召开评审会、终审的程序。即按分工要求,各部室由部室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室人员进行分工自审;自审后本部室开展通审,汇总、统一审查意见,拟出审查意见书;负责组织召开评审会,交流评审意见;对部门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的志稿进行定稿审查。

2、审查要求。

观点是否正确。志稿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实事求是地记述和反映各行各业各单位的历史和现状。志稿必须充分反映全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客观记述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志稿要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保密、涉外、民族、宗教等有关政策规定。
   
资料是否翔实。志稿应力求翔实,努力做到“纵不断主线,横不缺要项”。纵能反映事物的兴衰起伏,彰明因果,体现事物发展规律;横能分类记述本行业(事业)发展的主要情况。资料应包括主题性资料、背景资料、典型资料和统计资料及事物发端、转折及现状的资料。要严格考订,准确可靠。对文书档案、图书报刊和旧志等资料要鉴别分析,去伪存真,不能照搬照抄。对于口碑资料要有佐证。资料要全面系统,详略得当。注重吸纳突出时代特点、地方特点和行业特点的资料。

体例是否完备。志稿记述范围以现区域为主,按行业(事业)分类记述。志稿上限一般从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