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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指组印发《方志馆建设规定(试行)》
来源: | 作者:gzzdzb | 发布时间: 2017-08-04 | 378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指组印发《方志馆建设规定(试行)》

 

作者:曲巍  来源:国家方志馆综合部  发布时间:2017-06-14 

201765日,《方志馆建设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建设规定》)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王伟光,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李培林审定;612日,李培林同志签发意见,同意正式印发。

该规定共20条,从制定的依据与原则、方志馆概念与功能、方志馆建设规划与规模、方志馆建筑选址与设计、方志馆建筑标准与机构人员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该规定对方志馆建设的个别条款作了弹性化处理,各地在建设方志馆时既能够有所遵循,又不作强制性要求。同时,部分条款又有适度提高,使《建设规定》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引领性。

《建设规定》的制定出台,是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的顶层设计之一,是推动全国地方志转型升级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指导全国方志馆建设的规范性文件。中指办、国家方志馆高度重视,自2016年上半年启动制定工作以来,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多次组织专家深入研讨,广泛听取文博、建筑、图书馆等领域的意见,并征求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工作机构意见,数易其稿。6月初,文本成熟后报送中指组主要领导审查,并顺利通过。

《建设规定》的制定出台,是全国地方志事业顶层设计的一件大事,更是地方志做好阵地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广大地方志工作者的一件喜事。相信《建设规定》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推动全国方志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必将在各地经济文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国家方志馆综合部 曲巍)

 

 

附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武警部队政治部编研部:

 

为全面推动方志馆建设,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结合全国方志馆建设工作实际,制定了《方志馆建设规定(试行)》,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执行。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

2017612日 

 

方志馆建设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