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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
来源: | 作者:gzzdzb | 发布时间: 2017-05-24 | 13545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
五年发展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川办发〔201627

 

作者: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6-04-22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421

四川省地方志事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

 

    为推进全省地方志事业未来五年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64号)和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部署,按照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第八次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存史、育人、资政”独特功能,依法推进地方志事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记录四川发展历史,充分发挥独特优势,为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提供历史借鉴和智力支持,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贯彻执行国家、省地方志工作法规规章,增强依法修志、读志、用志、治志意识;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各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省、市、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地方志工作法定职责。

  3.坚持全面推进。以依法修志为前提,全面推进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旧志整理、地方史编写出版、理论研究等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