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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来源: | 作者:gzzdzb | 发布时间: 2016-09-16 | 8436 次浏览 | 分享到:

甘孜州地方志办公室首问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室公共服务行为,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热情接待所有前来办事的人员,做到文明、礼貌,不得态度冷漠。禁止使用伤害来办事人员感情、损害机关形象、影响服务效果的用语。

   第二条  首问责任人要了解办事人的基本情况和要求,属于本办且是自己职责范围内能够立即解决的,应立即进行协调、办理;不能立即解决的,应向对方交待清楚解决问题的日期。如对方要求解决的问题不是本办或本人职责范围,不得以此为由予以搪塞、推诿或敷衍了事,要指引到相应科室。首问责任人不能解决的事,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三条  首问责任人因回避、扣压或忘记向主办人交待清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行政处分。

    第四条  首问责任人没有履行应有职责受到服务对象投诉的,经核查属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行政处分。

甘孜州地方志办公室限时办结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室公共服务行为,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对象到本办办事(文)时,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备的前提下,经办部或经办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请求事项的制度。

 第二条  各科室负责人为限时办结制度的责任人,具体经办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法律、法规、规章没有明确办理时限的,部要结合实际制定时限,要简化、优化和规范办理程序,压缩办事办文时限,并通过适当形式对外公布。

 第四条  对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

 第五条  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及时对服务对象申报的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明确告诉材料和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