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字×35行。
(九)概述、大事记、附录
标题用小一号字,通栏横排居中,占8行,接排正文。(或用小初号字,通栏横排居中,占1页。)正文用五号书宋体,通栏横排,一般每页38字×35行。附录若设有目与子目,参照专篇各级标题排版。
(十)目录
“目录”二字用小一号字,通栏横排居中,占8行。列入目录的内容应包括概述、大事记、专篇、附录、索引、编后记。章节体志书一般列至节标题,条目体一般列至三级标题。各级标题通栏横排,以字体字号区别并逐级退格,以点线连接页码。
(十一)专篇
1.标题
一级标题(篇):用小一号字,通栏横排居中,占8行,接排正文。(或用小初号字,通栏横排居中,占1页。)二级标题(章):用二号字,通栏横排居中,占6行,接排正文。三级标题(节):用三号字,通栏横排居中,占4行,接排正文。四级标题(目):用小四号黑体,左空2字排,占2行,接排正文。四级以下标题自定。
2.正文
用五号书宋体,通栏横排,一般每页38字×35行。可根据志书厚薄酌情调整。
3.表格
应按照《四川省第二轮市县级志书编纂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注意统计表和其他表格的区别。总标题和表外附加与上下文各距半行。跨页表一般双页跨单页。总标题用小五号黑体,通栏横排居中;表号用小五号黑体,排于表头左部,左空1字;计量单位用小五号宋体,排于表头右部,右空1字;行标题和列标题用小五号宋体,居中排;表内数据用小五号阿拉伯数字,个位对齐;表外附加用小五号楷体,排于表下方,左空1字。
4.插图
照片与正文内容应统一,周围不加修饰图案,说明用小五号楷体。示意图等其他插图视情况酌定。
5.注释
用小五号书宋体脚注,序号用①②③……。
(十二)索引
“索引”二字用小一号字,通栏横排居中,占8行。内容用五号书宋体,双栏横排。用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法排序,外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开头的条目集中排列在最后。
(十三)书眉和页码
双页的书眉为志名,单页为一级(篇)标题名。页码用五号字,排于书眉线外口处,标题占1页时用暗码。眉文和眉线可灵活设计。
三、未尽事宜由编纂单位与出版部门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