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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地方志办公室审查县志、州级部门志稿工作细则
来源: | 作者:gzzdzb | 发布时间: 2016-09-14 | 3185 次浏览 | 分享到:

年开始,个别事物为彰明因果可适当上溯;下限一般为2005年年底。应特别注意照片、图表的收集和运用。入志的照片应要达到一定的清晰度,符合印刷要求,同时要有资料性。志稿篇目分类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篇目排列应按事物的内在联系,划分为章、节、目三个层次。层次要分明,统属要得当。标题简明准确,排列有序。

文风端正。志稿语言是否朴实、严谨、准确、简洁,避免空话、套话。志稿行文必须符合志书行文规范。

审查一般要忠于原稿,不能随意修改志稿的实质内容。必须逐句逐字校对,不能一带而过,要认真细致。严格消灭硬伤,错别字、数据错误等。尤其是人名、地名、物品名、物种等名称,要特别注意,因为一字之错可造成严重失误。要注意表内数据和行文中的数据是否一致。除了正文的校对外,还要核对版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符合三级志书的规范要求?规范有关内容包括:各级标题字体、字号是否正确,全书是否统一,位置及占行是否准确。在忠于终审验收稿的基础上,发现政治性、政策性、历史性的失误时,应提出修正。

三、审查流程图:

资料室收集整理资料——>分发资料到承编部室——>各部室组织自审、通审——>组织召开评审会——>对修改稿进行终审定稿——>审查资料交资料室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