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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章谷土司历史概况(上)
来源: | 作者:gzzdzb | 发布时间: 2018-03-06 | 12516 次浏览 | 分享到:

(折缴粮食),牧区每年向土司缴纳牲畜税(折缴酥油、牛肉)。无论农区、牧区缴税,土司并没有规定每年应缴的税额,而是根据所属百姓当年的收入状况,提取一部分实物缴税,富者多缴,贫者少缴,或者不缴。实质上也就是作为土司的下属百姓;每年要就自家的农、牧业产品提出部分给土司上贡。就当时的情况百姓承受的差役赋税还不算重。

   当时土司以下除了近侍,供土司趋使外,农区的自然村和牧区的部落,都没有派任大小头人管辖,地方上的事,则由自然村和部落中上年纪为人公正的长者去处理,一般人与人之间的小纷争和地方上应办的小事,均由长者出面调解办理,遇到大一点的问题,才由长者向土司请示解决。

   十六世纪中叶第七代章谷土司郑吉•泽登罗布(又名德瓦下巴)统治时期,由于康区封建土司制度的兴盛和黄教势力的发展,加之泽登罗布精明干练,为巩固土司统治积极建立政教合一制度,他根据佛教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倚语、不贪、不嗔、不邪见的十善法制定了章谷土司的第一部法律。与此同时,他采取友善的策略处理对外关系,先是朝觐五世达赖,发放布施,同西藏建立了亲密的关系,继又派员向清王朝进贡,与清王朝建立了藩属关系。为了借助外来势力,他娶撮斯甲土司(属阿坝州)的妹妹泽真娜姆为妻,又将妹妹巴吉知玛许配白利土司为妻,他利用联姻结成联盟,遏止了其他势力对其辖境的威胁。因此,泽登罗布土司执政时期,是章谷土司统治的极盛时期。

   第八代章谷土司郑吉•翁加泽登(又名降巴登错)统治时期,适逢1727(清雍正五年)西藏发生大农奴主之间争夺权利的武装冲突,次年(1728)清朝命散秩大臣周瑛率兵入藏。土司泽登随军有功受清朝册封为安抚司。此后清乾隆年间清朝平定大小金川,平息廓尔喀对西藏的入侵,沿途土司随征有功,霍尔各土司又受册封赐与印信号纸,官服衣帽,各土司作为藩属定期派员赴京进贡。

第九代章谷土司汪清占堆(有的藏文资料记载又名彭措登达)成年后,为了与明正土司联姻结好,娶明正土司的女儿埃西米(甲拉家族称女儿为埃西米,称男孩为博波)为妻,以图进一步借助外援巩固统治。但自清嘉庆末年以来,瞻对(新龙)贡布郎结为报世仇(章谷土司曾杀害贡布郎结的哥哥罗布),常结伙到章谷土司的辖区内抢劫,长期进行骚扰,并组织武装多次攻打章谷。章谷土司曾联络明正及北路霍尔土司协同抵抗仍然未能凑效取胜。在一次战斗中,章谷土司亲自率武装出战,被瞻对武装击毙。土司战死后,由寿灵寺喇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