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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指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 作者:gzzdzb | 发布时间: 2017-08-04 | 515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指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6-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武警部队政治部编研部:

 

为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全国年鉴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确保中国年鉴精品工程顺利推进,现将《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国年鉴精品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全国年鉴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年鉴规划》),确保中国年鉴精品工程顺利实施,结合全国年鉴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为包括年鉴事业在内的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国务院办公厅20158月印发的《规划纲要》要求,到2020年要做到地方综合年鉴由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实现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全覆盖,同时还要求坚持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年鉴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树立精品意识,提高年鉴质量、打造精品年鉴,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年鉴工作的一项核心任务。实施中国年鉴精品工程,是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年鉴规划》的重要举措,是培育精品意识和精品年鉴、提高年鉴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发挥年鉴存史、资治、教化功能的根基所在,也是年鉴工作者紧扣时代脉搏,坚持创新发展,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关键步骤。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应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推荐、评审、宣传推介等各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促进年鉴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年鉴质量。

二、申报范围

(一)中国年鉴精品工程试点单位编纂的地方综合年鉴。

(二)中国年鉴精品工程试点单位编纂的专业年鉴。

(三)年鉴工作重视程度较高、编纂基础条件(包括人员、经费、经验等)较好、连续编纂出版两卷以上年鉴、有打造精品年鉴积极性的年鉴编纂单位编纂的年鉴。

(四)在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鉴质量评比中获得二等以上奖次的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