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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天主教简史
来源: | 作者:gzzdzb | 发布时间: 2016-12-20 | 12982 次浏览 | 分享到:

1880年秋完成。18813月,法国公使宝海,正式复函认可后,此案才算了结,前后历时1年零4个月。

第三次教案

公元1881(清光绪七年)98日,巴塘法国天主教堂梅玉林司铎,秘密押运从西方运来的物品13驮,前往盐井,途中在核桃园露宿时,一伙三岩藏民和当地喇嘛“数十人拥进帐篷,梅玉林在内施放洋枪,立即轰倒一人”。围攻藏民和喇嘛见状惊退。稍待镇定后,“旋复四面围拢,掷石乱打。梅玉林持枪叠放,受伤倒地”,喇嘛、藏民一拥而上,将梅玉林砍杀毙命,并劫走财物,计“驮骡13头,骑马2匹,箱2只,茶包1只”。

此案发生后,四川总督丁宝桢立即上札军机处,经御批后,两路派兵前往出事地点,立悬重赏,“赶紧查办,追赃惩办,以期迅速,而慰远人”。由于合兵会缉,于1882年初“拿获工布曲批等二人”,后又“抓到喇嘛巴纳小、热根堆2人”。遂先将“罪情重大”的工布曲批,热根堆“就地正法”,其余两人暂押到打箭炉监禁,“一俟续获有犯,再行讯供拟办”。“教堂赃物除起获外,据该教堂尚应赔银一千九百三十五两七钱一分”,出于案件在巴塘土司辖区内发生,加之康宁寺喇嘛参与,故其赔款“令该土司及丁零寺(康宁寺别称)堪布分别赔缴,以为约束不严之戒”。同时部署缉拿山岩“余犯”,“务将在逃余犯悉数弋获.尽法惩办,不准一名漏网”。清廷上下对此案办理一味偏袒,颇尤“效力”,法国教会当事人和驻华公使自然满意。1882426日,法国公使宝海,照会认可,全案历时7个多月,终算了结。

第四次教案

在已发生的多次教案中,由于清政府腐败无能,对外卑躬屈膝,并相互勾结,镇压巴塘民众的反洋教斗争,激起巴塘民众的极大愤慨和更大反抗。从公元1887(清光绪十三年)4月开始,拉开斗争序幕。据打箭炉法国天主教会主教毕天荣禀报称:“巴塘等处教堂,近来被遭屠害,极为可虑,于年闰四月至五月间,叠次被匪类(指当地民众)前来攻打,幸地方官前来弹压,未成巨祸”。到720日,斗争达到高潮,巴塘民众“直冲该处教堂,焚毁一空……该处奉教之人,竟被驱逐出境,其田地、庄稼、牲口、衣服等件,均被分抢无余”。同时,还把在188198日被杀的巴塘天主教司铎梅玉林等人的坟墓挖开,将棺木及尸骨一并倒入河中。

这次斗争,还波及滇西北藏区。在茨中、阿墩子等地也相继发生烧毁教堂,驱逐教民的事件。

对于此次教案,法国公使和教会强横要求:赔偿教士教民损失银三万两,修复教堂,护送教士教民回巴塘原地居住。但四川军宪认为:损失物件不多,赔银三万两,确属“浮开”;“地方民情不愿,势难勉强”,要尽快修复教堂和护送传教士回巴塘,不便也不利。因此,要求对法方提出的条件进行复议。因屡议未决,只好上报总署议裁。直到